《淨善講壇13》業力的真義

「業」(梵語讀Karma) 有造作的意思,它指我們起心動念所造成的一切因果現象(即十二因緣中的「行支」);它既是因,也是果;除了一些無為法外,可以說萬法莫不是業的作用(業力)所顯現。山河世界,一切有情,盡由業緣而生;所謂「依業世界轉,依業眾生住,依業有情縛,如輻附車輪,曉知業生諸種果,何言世間本無業?」人生而帶業;不帶業就不會生到這世上。

業本身無自性,偈曰「諸業本不生,以無定性故;諸業亦不滅,以其不生故。」又曰「若諸世間業,從於煩惱出,是煩惱非實,業當何有實?」雖然如此,但它卻又存在,只要外緣成熟就必定現前,故佛經上說:「不思議業力,雖遠必相牽,果報成熟時,求避終難脫。」

我們各人各自造的業叫「別業」,其後果各自承受,所謂「各人造業各人當」是也。如果每個人所造的業滙聚在一起而成為大家共同承受的果報,這就叫「共業」。《楞嚴經》上說:「一切眾生輪迴世間,由二顛倒分別見妄,當處發生,當業輪轉。云何二見?一者眾生別業妄見,二者眾生同分妄見。」說的便是「別業」與「共業」,它們共同構成一個因緣果報的輪迴之網,讓我們出不去!

我們造業,然後帶業,乃至生生世世繫縛於業網中無由出離,這是一種苦!相對而言如果能脫離業的繫縛便是樂。那麼有可能嗎?當然有可能,我們學佛的目的即是為此。所謂脫離業的繫縛就是不受業報輪迴,佛法上叫做「業盡情空」。然依緣起性空的道理,所謂「業盡」並不是說「業」都沒有了;如前所說「業從煩惱出」,那麼只要煩惱斷了也就斷了業報的外緣,也就不再受業力束縛了。「斷業」或「業盡」的意思當如是理解。

在淨土法門中有所謂「帶業往生」或「消業往生」的說法。這兩個名詞其實不見經說,據研究它可能是元明以來禪淨雙修後的產物。近代大德中以印光大師闡述最為頻繁;揆其大意不外是說:我們凡夫如依通途法門修持則必須修到業盡情空的境界方可成佛,而依淨土這樣的特別法門,則可仗佛慈力「帶業往生」;因為是「帶業往生」,所以才是三根普被、利鈍全收的横超之法。印祖特別解釋說:「約在此界,尚未斷惑業,名帶業;若生西方則無業可得,非將業帶到西方去!」

按彌陀淨土,「舉光明以徧收,言壽命以統括,聲聞皆發大心,菩薩多居補處,生者咸聚於定聚,趣途即預於阿鞞。」本無業不業的問題。然《觀經》中說下品上生的人臨命終時,前往迎接的佛菩薩讚言「以汝稱佛名故,諸罪消滅,我來迎汝。」這大概是所謂「消業往生」之所本;惟其業尚消於臨命終時。至下品下生者則生到西方後,處於蓮花中,滿十二大劫始出,斯時「觀音勢至以大悲音聲為其廣說諸法實相,除滅罪法。」這樣看來,往生西方極樂世界的人也不全是業消罪滅囉?

該如何解釋這個問題呢?這還是得從業報的意義去理解。凡夫造業並承受業報,這到哪兒都不會變的;但眾生遇緣各異,因此業報輕重遲速亦有不同。彌陀淨土殊勝,容易成佛,凡夫累生累世所造的罪業在彼境無由現行,甚至可依之轉凡成聖。所謂「帶業往生」者實義如此。曇鸞大師在《往生論註》中解釋彌陀淨土莊嚴清淨功德成就,謂「有凡夫人煩惱成就,亦得生彼淨土;三界繫業,畢竟不牽。則是不斷煩惱得湼槃分,焉可思議!」也是這個意思。

(撰稿人 : 宗在居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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