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經義辯證7》涅槃的境界

「涅槃」一詞譯自梵文Nirvāṇa,它是貫穿大小乘佛法的一個重要概念;四聖諦「苦集滅道」中的「滅諦」便是涅槃。涅槃之「滅」不是一般觀念裡消滅、幻滅的「滅」;它包括動詞的滅和名詞的滅。動詞的滅是指滅除了煩惱、痛苦、人我、是非、差別、障礙等種種無明;滅除之後的滅就是名詞的滅,代表寂靜無染的境界,那是充滿快樂、光明、物我合一、自由自在的境界。涅槃思想是佛教的中心思想,若離開這個思想,佛教就等於一般世間法,就只有勸善的價值了。

大小乘對「涅槃」的解釋不大一樣,從中頗能體認到佛法的積極意義。小乘指斷滅一切煩惱並不受後有(即永離輪迴),如形骸未亡叫「有餘涅槃」;如形骸亦逝稱「無餘涅槃」。這兩種都是阿羅漢的境界。大乘指完全了生脫死、無礙無滯的解脫境界,依修行次第有「本來自性清淨涅槃」、「無餘涅槃」和「無住涅槃」三種境界。「本來自性清淨涅槃」謂諸法自性本來空寂,不假他修,法法平等,聖凡不二,這是人人皆可證得的現世涅槃。「無餘涅槃」指超越變易生死息妄歸真的大菩薩境界。「無住涅槃」指福慧圓滿,更無所求,隨緣應化,以大悲故不住涅槃(不忍坐視沉溺生死的眾生而不救),以大智故不住生死(不被無明及業力所迷縛),故云無住,這是佛的境界。有謂「小乘滅生死而涅槃,大乘達生死即涅槃。」

小乘認為涅槃是截斷生死之流後才能獲得的境界,如《增一阿含經》:「心已離諸行,愛著永無餘;更不受此形,長樂涅槃中。」換言之,涅槃是脫離世間後的狀態,所以有時被認為指的就是死亡。《大般涅槃經·純陀品》記載世尊將入滅時說﹕ 「有為之法,其性無常,生已不住,寂滅為樂。」意思似乎是說世尊的肉身死亡後,更有寂滅的安樂境存在。可是這一寂滅境雖然存在,卻是一個永絕於世間的狀態,因此弟子們哀痛說﹕「聖慧日光,從今永滅,無上法船,於斯沉沒。」於是世尊便再向弟子們講述涅槃的真諦,這便是大乘涅槃義的由來。

在《大般涅槃經·哀嘆品》𥚃,世尊說如來是畢竟不入涅槃的,但為教化眾生而必須示現涅槃,這就暗示涅槃不是必待死後才能得到的境界。因此接下來整部《大般涅槃經》講的「法身常在」「悉有佛性」等道理,實際是在對治前述小乘的消極涅槃觀。經中說「涅槃義者,即是諸佛之法性也。」又曰「如來者即是涅槃,涅槃者即是無盡,無盡者即是佛性,佛性者即是決定,決定者即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」「直是諸佛斷煩惱處,故名涅槃,涅槃即是常樂我淨。」涅槃並不是與世間對立的,只要斷盡煩惱,涅槃的境界不一定等到死亡才能證得。如世尊三十歲在菩提樹下證悟得道,但形骸仍健在,可視為有餘涅槃;八十歲在娑羅雙樹下寂滅證入的是無餘涅槃;而五十年間行化各地,接應群機,過的便是無著無染的無住涅槃生活。《法華經論》謂「惟有如來證大菩提,究竟滿足一切智能,名大涅槃。」世尊一生莊嚴自持,弘法度生,住而不住,應化自在,誠為真正的大涅槃。

玄奘大師將涅槃譯為「圓寂」。圓指圓滿,具足一切福德智慧與功德;寂指泯寂,泯除一切污染習氣及煩惱,這便是涅槃的真諦。簡單說:即德無不「圓」,患無不「寂」。詳細說:即福慧二嚴做到圓滿無缺,三惑煩惱徹底清除,二種生死完全度脫,永遠不再被煩惱生死所困擾,回復「圓」明「寂」照的本有心體,而獲得一種純善純美的莊嚴解脫。這就是涅槃的境界——圓寂。而「圓明寂照之心」即吾人本具之佛性,只要證得此心即是成佛、即是涅槃!大乘諸經儘管對於涅槃的詮釋各依其旨,但理實無二,都是指「清淨自性、真實本體」。我們修學佛法,主要也是要淨化自己,找回真實的本我,進而圓滿生命的意義,而證悟生命永恆無限的境界。這就是涅槃!

(撰稿人 : 宗在居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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