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法裡說的「四大」指地、水、火、風;所謂「大」有周遍之義,即其性質是普遍的。大小乘佛法皆講說四大,惟義涵稍有不同。小乘佛法所說的四大是指造成物質現象的基本因緣,稱為四大種;意思是說,地、水、火、風是形成一切物質現象的種子,一切的物象都是由於四大的聚散分配所形成。大乘佛法所說的四大不是指根本元素,而是指物態的現象,是假非真,是幻非實,對於物象的形成而言僅是增上緣而非根本法,雖也承認四大為物象的種子,但不認為四大是物象的真實面貌。
小乘佛法分析四大,是要使我們了解這個由四大聚合而成的色身不是實在的我,故我人不因執取色身為我而造種種生死之業;一旦把我看空,便會達到自我解脫的涅槃境界,不再輪回生死。如《四十二章經》所說「佛言當念身中四大,各自有名,都無我者。」但小乘佛法只空我而不空法,所以其所說的「四大皆空」只是破除我執,四大本身雖可析至極微塵,卻是實有的。而在大乘佛法中,四大只是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「五蘊」中的色蘊。五蘊是三界內的生死法,空去五蘊才能超出三界之外,所以大乘佛法不講「四大皆空」而說「五蘊皆空」。《圓覺經》謂「四緣假合,妄有六根;六根四大,中外合成。妄有緣氣於中積聚,似有緣相,假名為心。此虛妄心,若無六塵則不能有;四大分解,無塵可得,於中緣塵,各歸散滅,畢竟無有緣心可見。」五蘊托於六根和六塵而歸結於「心」,心法也是緣相而起的假有,所以都是不實的!
除了「四大」,還有「五大」「六大」及「七大」。部派佛教時期,根本說一切有部提出「五大」,即在四大的基礎上加上虛空;此處的「空」指四大所依存的空間,而非指四大解體,故不能和四大一樣稱「種」。密教則在五大之上,再加識,稱爲「六大」;認為大日如來、眾生身心和世界萬物皆由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、識「六大」所造,故佛與眾生,乃至沒有生命的萬物彼此無差別,是圓融一體的,亦爲即身成佛之基礎。
「七大」則獨見於《楞嚴經》。在《楞嚴經》中,世尊教導阿難及大眾,謂色心萬法之體性,可大別為地大、水大、火大、風大、空大、見大、識大七種;又稱七大性。地、水、火、風四大為色法之體,是物質性的;而空、見、識則是非物質的。萬法之生成,不離四大,依空建立,依見有覺,因識有知。前五大非情所具,後二大則有情所兼;然舉七法該攝萬法。其中,地大稱萬法之堅性,火大為煖性,水大為濕性,風大為動性,空大為無礙之性,見大為覺知之性,識大為了別之性。即前五大約於六境,見大約於六根,識大約於六識,如此構成十八界。七大無獨立之自性,乃真性如來藏觸緣所發而成。「當知了別見聞覺知兼彼虛空地水火風均名為七大,性真圓融皆如來藏,本無生滅。」
綜上所說,我們可以這樣領悟:
一、宇宙萬法是一個整體,物質與非物質是不可分的。地水火風空,能和合出生宇宙器世間,遍於三界。有色(質礙)之處就是地水火風四大所形成,而無質礙之處可名為空;但空不是只存在於有形的物質之外,物質色法當中也有空大,否則物質就沒有空隙沒有密度了,物質內部也就沒有其它物質的流動和傳輸了。所以五大,乃至六大、七大是相互依存的,它們是一個整體。
二、宇宙萭法是緣聚而成的,無所謂生滅。可以分析至最小,如極微塵;也可以合成為至大,如虛空。所謂「一即一切」是也;《金剛經》:「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,即非世界,是名世界。何以故?若世界實有,即是一合相,如來說一合相,即非一合相,是名一合相。」正說明了宇宙萬物的聚合之義。(撰稿人:宗在居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