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經義辯證14》釋生

有生就有滅,因果貫三界,緣起無自性,念念即存在。佛法中「生」這個概念很重要,但有點複雜,所謂「各派異說眾多」是也。如望文生義,自是產生或生成之義;如「自性能生萬法」的「生」便有這個意思。但「諸法因緣生」的「生」意思就很廣了;它實際指一種存在的現象,而這種存在現象是由許多關係相互構成的,我們開頭那個偈子便概括其全部意思。

經曰「若從緣生即無生,於彼非有生自性,若法仗緣說彼空,若了知空不放逸。」直譯就是萬法因緣而「生」的這個「生」實際「無生」,因為這種「生」不能獨自存在,所以我們說它沒有自身的體性;諸法緣起沒有自性故曰「空」,了知萬法具有這樣的「空性」就不會任情放逸了。所以「因緣生」的「生」指的是一種存在現象及構成這種現象的條件及關係。

經論上又說「諸法不自生,亦不從他生,不共不無因,是故知無生。因緣次第緣,緣緣增上緣,四緣生諸法,更無第五緣。」這𥚃的「生」又有產生及生成的意思,但卻是否定的;諸法既非自生,又非他生,也非共生,更不會無因無由的生,所以就沒有「生」這件事。那諸法是怎麼來的?底下便說是由因緣、次第緣、緣緣、增上緣等「四種緣」生出來的;這裡的「生」自然也是「諸法因緣生」的「生」。

「自性能生萬法」中的「生」,頗類似老子《道德經》上說的:「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」或「天下萬物生於有,有生於無。」的「生」。從邏輯上說,只要萬物有一個「生成」之「生」,就一定得導出最開始及最初的那個「生」,而且這一切必須有一個「主體」才有意義,這就是所謂的「第一因」。原始佛教本來是不承認宇宙有「第一因」的,世尊說這是「不了義」;但發展到後來就有了「如來藏」的說法。它指一切有情眾生本來具有的清淨本性,是常住不變的,它會透過眾生的「藏識」而變現萬有,是一切萬有生成的根本因緣。那麼,這個能「變現」萬有的「如來藏」本身似乎也是一種「緣」了。宇宙萬法只要在「緣」的範疇內,就沒有絕對的獨立性,就稱為「空」;而這便是宇宙萬法的本質!

其實宇宙萬法的關係就像一張無所不在的網。所謂「此有故彼有,此無即彼無」;萬事萬物都是互為因果的,有因就有果,無因則無果。而「因」「果」這兩個名詞只是相對的概念,它們不是固定不變的;有時候原先的「果」也會成為另一個「果」的「因」,而形成二重、三重乃至多重的因果關係;而此「因」是否會生出此「果」?又必須有其相應的條件,這就是「緣」,故我們說「因緣果報」。宇宙萬物由是構成一個無所不在的關係網,並從而界定一切事物的生滅變化等諸般存在。此即佛法論「生」之真諦!

(撰稿人:宗在居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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